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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法院反映基层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04-28 16:03 浏览次数:4222

近期,开远法院经调研发现:基层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现实问题,直接制约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应予以关注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职能庞杂事务繁多。综合协调、决策参谋、保障服务是司法政务工作的三大基础性职能。从实践操作来看,以开远法院为例,办公室实际承担着办文办会、综合材料、信息调研宣传、综治普法、装备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代表委员联络、相关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多项具体工作。整体而言,工作职能较为庞杂,具体事务非常繁多,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
二是专业人才短缺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于信息、宣传、调研、文秘及信息化工作,客观上要求从业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专有素养、业务能力和奉献精神。但从现状来看,信息化建设及运用无专业人才支撑,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中,具备宏观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较强文字处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不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培育依然任重道远
三是职能发挥不到位。办公室人员普遍忙于后勤保障、文件处理、工作情况整理上报等日常性工作,而对于法院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问题,调查研究较少,深度分析不够,在服务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方面的应然作用发挥得不明显。同时,对于审判执行、审务管理、立案信访及相关重点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和深度挖掘的主动性不强,直接导致信息质量整体不高,宣传亮点提炼不多,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四是职业认同感不强。从办公室内部来看,不同岗位忙闲不均,而待遇保障却一视同仁,导致许多年轻干警内心不愿意从事文秘、信息、宣传等劳神耗时的苦差事。受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影响,绝大部分具有审判职务的干警心系审判,司法政务岗位的吸引力较低。
针对上述问题,开远法院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在目前工作项目多、工作任务重、司改不断推进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乱。二是做实岗位培训。上级法院应加强对基层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本领。三是建立法院内部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司法政务部门和审判业务部门之间进行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既使从事司法政务工作的干警近距离了解熟悉审判,又让审判执行部门的人员能写会讲,从而实现优势互补。
(供稿:市法院 作者:羊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