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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法院分析研判影响结案均衡度的五个因素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04-22 16:50 浏览次数:4214

均衡结案是法院案件流转和审判工作保持良性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在审判实践中,开远法院经过分析研判五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制约了结案均衡度的提高,应引起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2016年1-3月,我院共受理案件801件(含旧存142件),结案304件,结案率为37.95%。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71件,结案率下降0.73%。从数据上分析,1-3月结案数呈递增态势;从节假日分析,1-2月国家法定节假日较多,加之年终结案高峰刚过,导致大部分审判人员思想上产生松懈;此外,部分审判人员效率意识谈薄,对案件审理缺少合理安排,只有法定审限内结案意识,没有均衡结案意识。
二是人员配置不均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更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致使法院案件受理数不断增加,“人少案多”矛盾依然突出。以民二庭为例,1—3月,民二庭收案24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加78.1%,法官在职人数8人。开远法院现有法官45名,其中在一线审判执行岗位35名,综合部门岗位17名,综合部门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各业务审判部分审判任务轻重和力量配置存在不均衡现象。
三是文书送达不及时。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立案门槛低,送达难,很多被告无法送达的案件适用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过长。1-3月,开远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406件,结案192件,未结272件。在未结案件中,当事人难寻占有很大比例,由于诉讼诚信在内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足,在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采取“躲猫猫”“捉迷藏”等方式故意逃避或躲避诉讼文书送达,恶意拖延、逃避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屡有发生,致使许多案件无法及时审结,不仅严重影响结案均衡度,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
四是法官行政性事务不轻松。法官的行政性事务过多,会议活动、调研宣传挤占了大量时间,直接导致法官用于审判业务的时间过少,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变长。
五是法官司法能力不扎实。有些法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简单的先办,难办的拖着办,加之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转化普通程序不严格,导致部分案件审理期限延长,影响结案均衡度。
(供稿:市法院  作者:王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