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法院四举措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来源: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16 08:33 浏览次数:4181
开远法院四举措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开远法院不断创新服务群众载体,多措并举,用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立案规范化建设,减轻群众“诉累”取得新实效。2016年以来,登记立案1389件,当场登记立案1371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8.7%
一是抓硬件设施建设,便民利。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原立案信访大厅的升级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该中心划分为五大服务区,中心墙面悬挂大面积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诉讼流程、公告等信息;综合服务区设有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存储柜等便民设施,免费向群众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文书格式等人性化设施;开通电话预约立案,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2016年以来,上门立案43件。
二是抓一站式服务,暖民心。诉讼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式办公方式,设有8个服务窗口,集导诉、立案、矛盾化解、信访接待和便民服务为一体,涵盖来访接待、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等各项事务办理内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化服务。通过开展“三心”(耐心、热心、诚心)服务,打消当事人顾虑。
三是抓规范化立案,保民权。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为保证当事人能够及时立案、避免拖延立案,先后制定《开远市人民法院服务承诺制度》、《开远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细化立案登记,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大对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实行全方位工作机制,保证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立案,纠纷得到及时的解决。
四是抓诉调对接,解民忧。设立法律援助窗口、调解室,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调解后达成协议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的,及时立案、及时审查、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及时赋予非诉调解协议强制效率。通过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使得纠纷能够得到柔性化解,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促进社会和谐。2016年以来,委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4件,调解成功率15.4%。
(供稿:市法院 作者:王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