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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法院积极引入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初显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04-20 17:08 浏览次数:4146

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实践中,市人民法院深刻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思路,积极作为,成功引入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纠纷,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后、登记立案之前,经初步甄别具有通过非诉方式化解条件的纠纷,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基础上,由立案法官引导当事人选择采取非诉方式解决,委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进行调解。2015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委托律师调解矛盾纠纷19起,调解成功13起,调解成功率为68.42%。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相比,委托律师化解矛盾纠纷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方式灵活等优势,有利于矛盾纠纷快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供稿:市法院 作者:羊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