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17:33 浏览次数:1828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所得资金转移交易,涉及到全国多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卡内资金流水180万元。王某已被开远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微信群广告添加陌生人微信后,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刷脸认证帮助转移非法所得资金,从中获利2000元。被公安机关查获时,杨某的银行卡转移的资金达24万余元。杨某已被开远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犯罪嫌疑人杨某,多次邀约他人提供银行卡进行洗钱,其和被邀约人提供的银行卡非法资金转账77万余元。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接受审查。目前,杨某已被开远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开展打击“帮信洗钱犯罪及背包客”集中统一行动以来,共抓获32人,涉诈、涉“两卡”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将依法被严厉打击。
作者:开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