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法院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08-05 16:10 浏览次数:4199
为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效果,突出预防生动化、现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开远法院常态化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于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联合市纪委邀请全市各机关12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将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教育的“警示教育”课堂。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送与的10次“红包”,共计人民币141000元。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服法。
借助于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起诉、控辩双方的激烈质证与辩论,最终被告人自愿认罪,见证了一名领导干部从清廉到腐化直至违法犯罪的全过程,让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内心受到洗礼,思想得以升华。
近年来,开远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依托庭审这一载体,精挑细选不同职务犯罪公开开庭审理,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邀请相应的教育对象旁听,“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广大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慎用手中权,防微杜渐。
(供稿:市法院 作者:王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