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5-07-27 16:40 浏览次数:4253
今年1—7月,开远法院共受理借款合同纠纷15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5件,同比上升69.15%。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2件,同比增加37件,同比上升246.67%;民间借贷纠纷99件,同比增加53件,同比上升115.22%;企业借贷纠纷1件,同比减少2件,同比下降66.67%;其它借款合同纠纷7件,同比减少23件,同比下降76.67%。总体来看,借款合同纠纷尤其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开远法院经分析研判认为,以下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此类案件急剧上升:一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经营风险加大,部分市场经营主体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到期债务,致使大量纠纷涌入诉讼渠道。二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部分金融机构在具体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贷前相关审查不严,贷后跟踪监督不力,贷款担保不够规范,由此加大了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三是在高额利息驱使下民间借贷纠纷成倍增长。开远法院在商事审判中发现,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大部分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达到了法律所保护的上限即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受高额利息的驱使,民间借贷市场庞大,借贷风险也随之增大。四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动惩处机制不健全。当前,社会信用意识和观念还未有效建立,对于失信者的社会联动惩处机制还不健全,失信成本不高。这在客观上助长了违约、赖账、跑路等现象,导致大量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供稿:市法院 作者:羊锦松)